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卫生健康BD体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新闻资讯     |      2024-06-10 13:29

  BD半岛自2021年7月1日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民〔2021〕79号)以来,各区均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快试点进程,破解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试点工作方案》部分内容修订完善并再部署通知如下:

  家庭养老床位遵循“量身定制”原则,主要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实际情况,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为主。老年人住所已具备适老化条件且能够有效开展服务的,可不再重复进行改造。配备的智能化设备和开展的服务项目、每日服务时长等,均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自主协商达成一致,不作硬性指标要求,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生活照料类服务应当是必备项目且至少提供3种,服务应当以确保老年人整洁舒适,身体以及家庭中与身体直接接触的物件上无秽物、无异味、无残渣、无因不洁而导致的感染为基本要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范围;

  2.享受财政补贴(含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补贴、“以奖代补”等)的家庭养老床位,每月服务时间不应少于15个小时。

  在原方案明确的重点保障好特困、低保、低收入三类失能老年人基础上,将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重度失能老年人一并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予以建设补贴BD体育、运营补贴及护理补贴。

  鼓励各区结合辖区情况,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及其遗孀、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予以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补贴。

  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每张床位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建床费用包括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两部分,按总金额合并计算,不单独分设限额。建床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补贴。

  近三年内已享受我市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的兜底保障对象,其享受的建设补贴与此前享受的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合并计算,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

  兜底保障对象因住所迁移等客观原因确需重新建床的,三年内享受的建设补贴、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合计不超过5000元。

  取消原方案中“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的限制。

  因受疫情影响,将原方案“以奖代补”考核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3月31日。

  各机构建设运营床位数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安排考核评估。参与“以奖代补”质量评估的服务机构,应当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⑴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由实际居住地主管部门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由户籍所在地主管部门核拨财政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做好补贴申报工作。补贴政策以户籍所在地财政补贴标准为准。

  ⑵两家或两家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同时为同一位老年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的,主管部门在核拨各类财政补贴时,只按其中一家机构予以认定。存在认定争执时,以服务合同的签订时间在先(多份合同)或署名顺序在前(单份合同)为准。因机构自身未及时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而造成的损失,由机构自行承担。

  前期经各机构主动申报及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慎重遴选,确定以下14家机构作为我市参与试点的养老服务机构:

  厦门象屿慈爱老年养护中心、厦门国贸康养产业有限公司、厦门老来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金霞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德善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温馨家园养老中心、厦门市佰睿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天地青鸟(厦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云联禾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绿城暖君(厦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和欣社工服务中心、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颐年网安养中心有限公司、厦门莲花医院有限公司。

  其他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参与试点的,经服务区域所属的区民政局同意之后,可作为试点服务机构,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为便于市场公平竞争和提高服务品质,各试点服务机构(含后续新加入参与试点的机构)不再区分试点级别及试点行政区域,均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1.具备社区近邻服务站点和服务团队的试点机构,均可为“一刻钟服务圈”可及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2.各区、镇(街)、村(居)在推动工作衔接配合及开展服务监督时,应当公平对待各试点机构,不得采取有偏向性或歧视性的措施;

  3.在对各区开展绩效评估时,各试点机构建设运营的床位,同等计入所在辖区的养老服务工作绩效指标。

  试点期限为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的各项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政策要求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试点服务机构自身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且符合《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厦卫基层〔2021〕357号)文件规定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要求的,经各区卫健部门同意后,可以办理家庭病床服务备案。

  试点服务机构自身暂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可与已办理家庭病床服务备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和家庭病床服务。

  服务对象老年人经评估确定为轻度失能或中度失能的,适用半护理补贴政策;确定为重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适用全护理补贴政策。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牵头建立“月例会、季测评”制度,定期召开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各区BD体育、各机构在试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快工作推进。适时研究放开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主体限制BD体育,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二)加强考核验收。各区要指导各镇(街)、村(居)加强辖内家庭养老床位的日常监督工作。对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家庭养老床位,要安排人员参与施工验收,充分听取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做好补贴项目与实际情况的核对审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区要加强对家庭养老床位政策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和科技化手段,常态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宣传,提高社会认同度,为各试点机构运营创造良好社会条件,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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